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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机房教师管理制度
来源:实验室与网络管理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3-10-29 14:09:04

一、  任课教师须在上课前十分钟进入所用的计算机教室,检查所用的各种设备、设施和软件是否正常。如发现问题及时和计算机机房管理人员联系并解决问题,以保证正常教学。

二、  任课教师在教学中需用投影仪或电子白板,可在上课前到计算机机房管理室领取投影仪的遥控器并办理签收手续,课后及时归还并办理签退手续,以保证其他教师顺利使用计算机机房。

三、  上课期间,任课教师务必监督同学执行《计算机机房学生管理制度》,如有违者,可与计算机机房管理人员协商按相关制度处理。

四、  上课期间如设备发生故障,任课教师可向计算机机房管理人员联系,要求及时排除故障,以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五、  任课教师在上课期间要注意:

1、计算机机房总电源开关使用办法。

2、多媒体教学软件使用说明(只限多媒体教室)。

六、  上课前,任课教师到机房总控室在机房使用记录登记表上签字后,才可带领学生进入相应上课机房,下课后任课教师应要求并检查学生关闭计算机主机和显示器电源后方可离开。

七、任课教师在本门课开课前一周向计算机机房管理人员提供上课所用软件。

八、原则上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执行教务处课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需提前三天向机房管理人员提出报告,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情况下,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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