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负责公共教学资源的规划、建设,提出新建、扩建、改建相关设施的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协助相关部门制定教学资源建设方案或改造意见。
2. 负责制订并完善学校公共教学资源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3. 负责信息化教室(智慧教室、可视化多媒体教室、录播教室、微格教室)、公共计算机机房和标准化考场等多媒体设备、监控设备以及各类专用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保工作。
4. 负责公共信息化教室、公共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和日常巡查工作。
5. 协助教务处做好公共信息化教室、公共计算机机房的正常使用和调配工作。
6. 监测公共教学资源运行状态和数据,负责公共信息化教室、公共计算机机房使用数据的统计、分析及上报。
7. 及时向领导提供公共教学资源使用状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8. 负责师生现代教育技术和信息化素养的教育与培训。
9.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