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西安文理学院关于改进校园网内容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以文理学院署名的各类网站、论坛以及学校二级网站主办单位或个人均需进行备案登记,登记表见附件(电子版见实验室与网络管理处网站)。请各主办单位或个人于2012年12月4日前将登记表交实验室与网络管理处综合业务科(明德楼D808)。望周知!
实验室与网络管理处
201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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