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内网站备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0-15 阅读量: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教育厅《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和《西安文理学院网站建设管理办法》(校字2014﹝11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规范我校校园网站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学校对外发布的网络信息安全有效。即日起,学校将统一对校园网站进行校内集中登记备案工作。办理的具体要求如下:

1.校内使用校园网站的单位或个人,请在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站下载附件《西安文理学院校内网站备案登记表》并认真填写,涉及交互式板块请如实填报,填写后并加盖所在单位(学院、职能部门等)公章,于2015年10月23日前报送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综合业务科备案。

2.校内网站各主管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网站负责单位或个人应制订相应的校园网安全管理规定,确定专门的网站信息负责人和管理员,定期对网站进行内容更新或改版升级,确保上传的网页文件不带病毒、木马及其它安全漏洞,严格按相关规定发布信息,保证内容健康、合法、真实、可靠。

3.对于不需要继续投入使用的校园网站,相关单位应及时通知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予以关闭和注销。

4、本次登记备案的网站是指由校内单位或个人主管或主办的所有对外提供服务的网站。未经学校许可,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非学校单位或个人建设的网站提供带宽和空间。

5、学校将在2015年10月30日后关闭或注销所有未备案网站,因未备案而引起的网站关闭或其他一切后果由用户负责。

西安文理学院校内网站备案登记表

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1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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